付费通卡介绍说明
付费通卡,是指由付费通企业公司向持卡人发行的,具备便捷消费和网上公用事业费缴付等功能的卡片式用于便捷付费的支付工具。
付费通卡的信息载体为磁条卡、IC芯片卡以及其他电子存储方式。按照持卡人信息登记的不同,分为记名卡和不记名卡。不记名卡登记购卡人信息,不支持挂失和补卡处理,可自由转让。记名卡登记持卡人真实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不可转让;持卡人记名卡丢失时,可凭身份证明进行挂失和补卡处理。
付费通企业公司鼓励持卡人使用付费通卡进行支付,相关优惠活动政策由付费通企业公司在相关网站进行公布。
付费通企业公司负责付费通卡的制作和发售,以及付费通卡系统的交易清分和结算。
付费通企业公司通过实体销售网点,进行付费通卡的销售和换卡。付费通不记名卡过期后,原卡余额不可兑现,但可通过激活过期卡或换取新卡继续使用。
购卡人购买记名的付费通卡时,必须填写相关申请资料,并且提供购卡人对应的身份证明。购卡人应保证资金来源合法,不得以不合法或不明来源的资金购卡,换卡和充值。
购卡人购卡和充值时,付费通企业公司只提供支付服务费发票。
使用规则:
1.持卡人可以使用付费通卡,在付费通网站和指定商户进行支付。交易时,付费通企业公司直接从付费通卡内扣除交易资金。用付费通卡在付费通网站或者通过付费通APP支付公共事业费和通信费,需收取1%的手续费,交易手续费在支付时直接从卡内余额中扣除。
2.付费通卡内的余额不计息。
3.付费通卡不提供任何方式的兑现服务。
4.付费通企业公司为持卡人提供网上、手机APP等渠道的卡业务服务,包括:卡内余额查询、交易明细查询、修改卡密码、临时记名卡挂失及重置密码等。
5.记名卡持卡人信息变更时,持卡人需要凭公安局证明前往付费通企业公司指定网点办理信息变更。
6.持卡人卡片损坏时,可凭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持原始卡片,到付费通企业公司指定的网点进行换卡。换卡时,付费通企业公司收取5元人民币工本费。
7.付费通不记名卡不提供挂失和补卡服务。
8.付费通记名卡提供挂失服务。
持卡人丢失卡片后,可以通过付费通网站或客户服务热线进行临时挂失,该挂失于付费通受理时起即时生效。挂失生效时,付费通卡交易功能锁定。持卡人在临时挂失生效后7个工作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内,凭有效身份证件,到付费通企业公司指定的网点进行正式挂失。如果没有进行,临时挂失将于7个工作日自动解除。而进行了正式挂失,将不会自动解挂。
正式挂失10个工作日内,持卡人必须凭有效身份证件前往付费通企业公司指定网点进行补卡。补卡付费通企业公司将收取手续费10元人民币。对于因持卡人未及时按照上述规定挂失或补卡,造成持卡人任何损失的,付费通企业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为避免疑义,临时挂失生效前若发生盗用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持卡人自行承担。
9.付费通卡根据卡的种类,设置不记名和记名两种。不记名卡设有效期,付费通卡分为两种类型:
付费通不记名固定面值普通卡:
50元:------有效期为发卡之日起的三年
100元:-----有效期为发卡之日起的三年
200元:-----有效期为发卡之日起的三年
300元:-----有效期为发卡之日起的三年
500元:-----有效期为发卡之日起的三年
1000元:--- 有效期为发卡之日起的三年
不记名付费通卡卡内金额不可转账至不记名付费通卡。
付费通记名VIP卡:
------不设有效期,卡内最高储值金额5000元
10.对于逾期的不记名付费通卡,付费通企业公司提供延期服务,持卡人可至付费通企业公司进行卡内金额的激活延期。延期付费通企业公司将收取手续费每张卡2元人民币。记名卡不设有效期,可持续使用。
11.对于单位批量的逾期不记名付费通卡,付费通企业公司提供批量换卡服务,持卡单位可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单位开具的有效证明(证明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至付费通企业公司营业网点进行批量换卡,每张卡收取手续费2元人民币,换卡周期为当场换卡。
12.人为损坏的付费通卡,因持卡人的原因造成底卡性能丧失,或底卡弯折、严重污损的,原卡内余额可移入持卡人的其他付费通卡内。持卡人没有新卡时,持原卡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可至付费通企业公司营业网点进行坏卡换卡处理, 每张卡收取手续费5元人民币,换卡周期为当场取卡。
13.持卡人在付费通网点办理换卡时,如付费通工作人员判别持卡人所持卡是伪造的,有权拒绝办理并没收此卡。
持卡人忘记密码,须持卡片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付费通企业公司指定的网点进行密码重置。如付费通企业公司员工判别持卡人身份证或付费通卡是伪造的,有权拒绝办理,对于伪造的付费通卡,有权予以没收。
记名卡持卡人身份信息发生变更的,须持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证明文件,到付费通企业公司指定的网点进行实名信息变更。
14.付费通卡购买都是款到取卡,一概不赊销。